借阅规则

2024-06-15 14:56:00

       一、我校师生均可凭人脸识别在本馆借阅图书资料。

       二、本馆实行全开架借阅,自行选取图书报刊阅览,需借出的图书到借阅处办理借书手续。

       三、读者可通过检索机或书目检索网页查找所借图书的类别及索书号,到相应图书借阅区查找所借图书,如需帮助请咨询工作人员。

       四、读者在书架上取阅图书时,阅毕不借的书放在借阅处旁边的推车上,为避免打乱架位,不得随意将图书不按索书号插入书架;不得私自藏匿或携走图书,需借书籍交图书馆工作人员办理外借手续。

       五、在办理图书借阅手续时应当面检查所借图书,如发现污损等情况,应及时向工作人员说明,以分清责任,否则一切责任读者自负。

       六、借阅册数、期限:全校师生分为教职工读者和学生读者两种类型,借阅册数和期限根据读者类型不同有所区分。

七、读者应记清还书日期并按期还书,所借图书到期确需继续使用的,可办理一次续借手续。寒、暑假期内应归还的图书,自动顺延至下学期开馆日期后。

八、读者应爱护图书,不得勾划、圈点、批注、污损图书,如有损毁,将按图书馆有关规定处罚。 

九、本馆内的参考工具书(包括辞典、手册、百科全书、大型图册等)一律不外借,只能在馆内查阅,如需复印,本馆可提供服务。

十、本馆对借出的图书遇有急需时,有权提前收回,读者收到催还通知后,应及时归还。